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2026第01304号
致: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以及贵公司(下称“公司”)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合同》,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5、公司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召开本次股东会通
知的公告;
6、公司2026年5月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次会议资料;
7、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8、本次股东会会议文件。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天禾律师众源新材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163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经验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2户,共代表股份92008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273%。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封全虎先生主持。
经核查,会议通知的公告时间系会议召开时间的20日前。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与会议通知一致,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人员有: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户。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5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东均为
2026年5月8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亲自出席的均出示了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示了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共67户。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均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认证。
2、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
另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天禾律师众源新材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其召集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
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记名
投票方式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程序对议案进行表决。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网络投票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负责统计。
3、全部投票活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向公司提供了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经验证,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天禾律师众源新材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A 股 91826963 99.8029 21900 0.0238 159400 0.1733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827263 99.8032 27500 0.0298 153500 0.1670
3、议案名称:《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826963 99.8029 21900 0.0238 159400 0.1733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824963 99.8007 27500 0.0298 155800 0.1695
5、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824963 99.8007 27500 0.0298 155800 0.1695
6、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天禾律师众源新材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817363 99.7925 37100 0.0403 153800 0.1672
7、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622563 99.7933 35900 0.0391 153800 0.1676
8、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628963 99.8003 29500 0.0321 153800 0.1676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826963 99.8029 27500 0.0298 153800 0.1673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823163 99.7988 31300 0.0340 153800 0.1672
11、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天禾律师众源新材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821163 99.7966 31300 0.0340 155800 0.1694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91826963 99.8029 27500 0.0298 153800 0.1673
(二)累积投票议案
13、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得票数议有效表决权的是否当选比例(%)选举封全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3.019135648199.2916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吴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13.029135647899.2916是
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陶俊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3.039135647899.2916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何孝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3.049135647599.2915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封凯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3.059135703699.2922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
1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天禾律师众源新材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得票数议有效表决权的是否当选比例(%)选举陈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14.019135646799.2915是
会独立董事选举孙宇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4.029135649899.2916是
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孙志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4.039135647699.2915是
事会独立董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7202072.2826275004.211215350023.506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347172072.2366219003.353615940024.4098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446972071.9304275004.211215580023.8584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
646212070.7665371005.681215380023.5523度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关联担
746332070.9503359005.497515380023.5522保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
846972071.9304295004.517415380023.5522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
1146592071.3485313004.793115580023.8584酬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12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47172072.2366275004.211215380023.5522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得票数议有效表决权的是否当选比例(%)
13.01选举封全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12380.1895是天禾律师众源新材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案得票数议有效表决权的是否当选比例(%)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吴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13.0212350.1891是
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陶俊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3.0312350.1891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何孝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3.0412320.1886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封凯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3.0517930.2745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14.0112240.1874是
会独立董事选举孙宇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4.0212550.1921是
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孙志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14.0312330.1888是
事会独立董事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天禾律师众源新材股东会法律意见书(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于二〇年月日签字盖章。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刘浩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李莉______________
李洋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