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27证券简称:众源新材公告编号:2026-034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6月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本次担保是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含本次预计额度内否有反担保担保金额)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000.00万元27900.00万元是否“杰冠商贸”)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1000.00万元9000.00万元是否称“众源进出口”)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7000.00万元66451.26万元是否“永杰铜业”)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000.00万元1000.00万元是否“众永物资”)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以下2000.00万元30300.00万元是否简称“芜湖永杰”)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1000.00万元32000.00万元是否“众源铝箔”)安徽众源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383.30万元4259.20万元是否简称“众源智造”)
注: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是全部担保人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总计。
*累计担保情况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2026年6月26日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36710.46(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13.62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经营和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了需提供担保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相关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序协议担保方被担保方银行(单位:万号
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1《保证合同》杰冠商贸公司芜湖分行(以下1000.00简称“广发银行”)众源进出
2《保证合同》广发银行1000.00
口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保证合同》安徽众源永杰铜业2000.00
公司芜湖分(支)行新材料股《最高额不份有限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4可撤销担保永杰铜业5000.00
司(以下简公司芜湖分行书》称“众源芜湖扬子农村商业新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保证合同》众永物资1000.00(以下简称“扬子银行”)
6《保证合同》芜湖永杰扬子银行2000.00《最高额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7众源铝箔1000.00证合同》公司芜湖分行安徽众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8《保证合同》众源智造383.30
新能源科有限公司南陵县支技有限公行
司(以下简称“新能源科技”)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1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众源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众源新材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2026年5月16日披露的《众源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截至2026年6月1
截至2026年6月26日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日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单位:万元)担保余额(单位:万担保余额(单位:可用担保额度(单元)万元)位:万元)
1杰冠商贸57000.0027900.0027900.0029100.00
2众源进出口16000.009000.009000.007000.00
3永杰铜业141000.0064451.2666451.2674548.74
众源新材
4众永物资3000.001000.001000.002000.00
5芜湖永杰46000.0030300.0030300.0015700.00
6众源铝箔43000.0032500.0032000.0011000.00
7新能源科技众源智造22000.003875.904259.2017740.8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及上被担保人类型被担保人名称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公司持股情况
法人杰冠商贸全资子公司众源新材持股100%913402000978745041
法人 众源进出口 全资子公司 众源新材持股 100% 91340200584561935W
法人 永杰铜业 全资子公司 众源新材持股 100% 91340223664201163P
法人 众永物资 全资子公司 众源新材持股 100% 91341000MA2UH1TF0P
法人 芜湖永杰 全资子公司 众源新材持股 100% 91340223MA8PAC554Y
法人 众源铝箔 全资子公司 众源新材持股 100% 91340200MA8NWAAJ3M
法人 众源智造 控股子公司 众源新材持股 51.25% 91340223MADJUCNB0Y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被担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
保人(以下为单体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以下为单体财务数据,已经审计)名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杰冠101923.9132281.1
93525.838398.111968.5171699.3365269.736429.60380413.90-573.20
商贸42众源
进出26922.9018906.378016.5317284.76-241.5128694.0820436.048258.0455403.48131.91口
永杰180681.6
121887.5358794.1540820.80548.70166978.07108724.3158253.76131407.439926.78
铜业8众永
28389.0524783.273605.7827852.348.4822167.2718569.973597.3075663.20-316.58
物资
芜湖134552.1
90525.2690336.53188.74-1031.7262849.8761629.411220.46270466.07-1035.62
永杰4众源
35409.6129658.935750.686490.91-219.5531932.6425962.415970.2328904.98-2506.44
铝箔众源
33958.2616085.2117873.063619.76-242.0937592.5319477.3818115.1519326.75-524.85
智造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杰冠商贸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二)《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芜湖众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三)《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支)行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4、无反担保。
(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4、无反担保。
(五)《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众永物资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六)《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芜湖永杰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七)《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债务人: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无反担保。
(八)《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
债务人:安徽众源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叁佰捌拾叁万贰仟玖佰伍拾陆元壹角伍分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5、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6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236710.4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13.6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69451.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81.34%,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含本次担保金额)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