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12月31日目录
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7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7005_L01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5年度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5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70017005_L01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郭晶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瑞卿中国北京2026年4月22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8号)的核准,爱玛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9.74万元。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1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
明(2023)验第 60968971_L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56618.42万元。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3550.3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48465.71万元(含累计收到的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38465.71万元,理财专用账户10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3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爱玛”)、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就此次募集资金的
监管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签订的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3(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活期存款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开户主体开户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募投项目名称期末余额兴业银行天津静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
1爱玛科技44138010010004707315789.02
支行销网络升级项目广发银行天津红旗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新
2丽水爱玛9550880239285200178384641310.69
路支行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
合计/384657099.71
注:本文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52731.50万元。置换金额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968971_L10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发表核查意见。2023年6月26日,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52731.50万元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各类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自有账户,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发表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4(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127000万元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授权额度不超过125000万元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由“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调整为“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期限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活期存款类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期限一致。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闲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5附表:
2025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9379.7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550.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6618.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截至期末投项目可是否已变截至期末累计投行性是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总截至期末承诺截至期末累计入金额与承诺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承诺投资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否发生
(含部分投资总额额投入金额(1)投入金额(2)入金额的差额(%)(4)=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预计效益重大变变更)(3)=(2)-(1)化
(2)/(1)丽水车业新能源智慧出行
否149392.96149392.96149392.9633550.32106389.78-43003.1871.21%2027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
项目(一期)爱玛科技营销网络升级项
否49986.7849986.7849986.780.0050228.64241.86100.48%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否目
合计—199379.74199379.74199379.7433550.32156618.42-42761.3278.55%----
因丽水车业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由于项目用地为低山区,导致前期的场地平整交付晚于计划时间,项目基础建设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完成;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标准、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等最新规定,公司需对部分生产环节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及未来投入规划,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投项目中“丽水车业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8465.71万元(含未到期理财产品),结余原因主要系募投项目尚在实施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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