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证券简称:神马电力公告编号:2025-069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66号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458766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0.6808
份总数的比例(%)
注:有效表决权股数为公司总股本(431684575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股
数(2987117股)的(428697458股)。(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金书渊先生因公务未能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副董事长金玲女士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金书渊先生、马成女
士、独立董事 Peter Paul Maritz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5265402 99.8232 606400 0.1753 4800 0.00152、议案名称:《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5264902 99.8231 606400 0.1753 5300 0.0016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5264902 99.8231 606400 0.1753 5300 0.0016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345484902 99.8867 386700 0.1118 5000 0.0015(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序号票数
(%票数%票数比例(%))()《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13563股票期权激励30085.3587
6064
>00
14.526248000.1151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2356285.34676064股票期权激励8000014.526253000.1271
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3办理2025年股356285.3467606414.526253000.1271
票期权激励计80000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
4378290.61683867年度审计机构800009.263350000.1199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涉及的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麦琪、庄丽琴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