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电力”或“公司”)2020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号),公司非公开发行322188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23999894.9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5716837.75元(不含税)后,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83057.1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7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
第08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1 年 8 月 31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4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2024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二、2020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1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调整后拟使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
122982.0020730.0010814.00
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
227953.0026461.0017761.31
厂建设项目
3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6711.006356.004800.00
4补充流动资金8453.008453.008453.00
合计66099.0062000.0041828.31
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满足近期拟投建的项目,将“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布局、行业背景、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实施情况,将“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共计1.90亿元用于实施新
项目“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 A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
122982.006814.00
设项目
2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27953.002761.31
3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6711.00818.64
4补充流动资金8453.008453.00
5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16219.194049.70
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
626521.7819000.00
(一期)
2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
合计108839.9741896.65
注: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过原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一期子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54.18万元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182.97万元转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 A 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调整后拟使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募集资金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
122982.006814.00
设项目
2配网复合横担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27953.003093.23
3运营管理中心建设项目6711.00818.64
4补充流动资金8453.008453.00
5输变电设备密封件生产改扩建项目16219.192177.26
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
626521.7822237.15
(一期)
合计108839.9743593.28
注: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超过原募集资金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所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调整投资建设进度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20日,“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实施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3募集资金承实际投资募集资金使
序号项目名称诺投资金额金额用进度
1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22237.1522379.38100.64%
2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6814.005281.1377.50%
(二)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调整前预计项调整后预计项序号项目名称目达到可使用目达到可使用项目进展状态日期状态日期
输变电复合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大部外绝缘产品2025年12月2026年6月30分设备的购置、安装及调试工作;部分定改扩建项目31日日制化设备因采购及调试周期较长尚处于
(一期)在途或安装调试阶段
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设备采购与交付变电设备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设备已完成安绝缘部件数2025年12月2026年6月30装调试并投入使用,少部分设备因技术字化工厂建31日日适配及调试的专业性、复杂度较高,调试设项目优化周期有所延长,尚处于设备优化与调试阶段
(三)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的原因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进度
进行调整,主要原因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降本增效,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期通过系统优化工艺路线、深入开展方案论证与设计、精准实施设备选型等关键举措,为项目高效推进奠定基础。
在设备管理环节,公司聚焦全生命周期效率提升,对需定制的设备,从设计源头即介入优化,并贯穿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的全流程。因部分设备采用全新技术路线,技术适配及调试的专业性、复杂度较高,调试优化周期有所
4延长,暂未达到验收标准。为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及投产
后的长期稳定运营与综合效益,公司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
30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本次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议案》,拟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均由“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
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输变电复合外绝缘产品改扩建项目(一期)”“变电设备外绝缘部件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
“2025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5度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6(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李世静王哲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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