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8证券简称:美诺华公告编号:2026-085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及《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和授权、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和授权、《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1、2026年4月13日,根据公司《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触发“美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美诺转债”的议案》,决定提前赎回“美诺转债”。2026年5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美诺转债”提前赎回工作已完成。
自2024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最后转股日),“美诺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2367109股,增加注册资本22367109元。
2、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已于2025年11月24日结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于2025年12月29日结束;至此,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期已全部到期。
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5年12月29日止,共累计自主行权796978
1份股票期权,累计增加股数796978股,增加注册资本796978元。
3、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4280584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7634906.44元,转增97122339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39928187股,注册资本为339928187元。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9641761元增加至人民币
339928187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19641761股增加至339928187股。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梅墟街道菁华路777号、剑兰路1177弄10号1号楼7楼”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菁华路777号1号楼7楼”,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为准。
三、增减资细则规定因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拟将“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变更为“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股东可以不同比例增资或减资。”四、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梅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
墟街道菁华路777号、剑兰路1177弄10号菁华路777号1号楼7楼
1号楼7楼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9641761元。339928187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19641761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39928187股,均为普通股。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
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理公司设立登记。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
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股东可以不同比例增资或减资。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授权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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