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0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2020]237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7,302,370.3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697,629.6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28号《验资报告》(2021年1月20日)审验确认,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明细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12,697,629.67
已使用情况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0,013,509.22
减:高端制剂项目投入 284,189,058.69
减:734吨原料药项目投入 13,477,622.17
减:现金管理金额 127,289,161.1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30,053,382.04
加:其他-租金收入 3,308,230.25
2026年3月3 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89,890.78
管期则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律管指引第1号-—规施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流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支济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券集资金实行专户有债制度,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金资子公司宁支美诺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 投项日实施主体)已分别与保券机构万联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商新支行于2021年2月8日、2021年3月3日、2024年3月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子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股 新支行于2025年5月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非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外集资金因方监目协 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保着机构万联证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建照履行。
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6年3月31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 备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332006293013000271813 120,000,000.00 已销户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999012813810611 392,697,629.67 已销户 用于高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574902016310000 1,036,278.01 活期 用于734吨原料药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 募集资 574908860310401 已销户 用于高端
银行名称 账户类别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26年3月31日余额(元) 存储方式 备注
波分行 金专户 制剂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94130078801600002982 已销户 用于高端制剂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94130078801800002965 已销户 用于高端制剂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94130078801200003467 53,612.77 活期 用于734吨原料药项目
合计 512,697,629.67【注1】 1,089,890.78【注2】
注1:初始存放金额系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即募集资金总额65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302,370.33元后的余额。
注2: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除存放上述账户外,尚有127,289,161.10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详见本报告二、(五)之说明。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未发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办理置换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高端制剂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暂级实施。202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和“美诺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发布的公告,由于市场、行
业政策的变化,“高端制剂项目”原选定的制剂产品因产品升级选代较快、集采中标价格偏低、市场竞争激烈且已饱和等因素,已经不适合继续投入建设,公司将变更原募投项目“高端制剂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浙江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年产734吨医药原料药技术改造及绿色节能增效项目”,变更后原“高端制剂项目”将不再实施,因此该项目不适用效益测算。
公司拟变更资金投向的金额共13,834.70万元及相应擎息,将全部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暂缓实施及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
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日、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7日、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包括子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流动性好且保本的投资产品,在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6年0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金额220,808.98万元,到期赎回208,08.07万元,获得收益2,597.91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2,728.92万元。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事集资金中1201.35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日,可以降公司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以及资本结构均得到较大优化,财务风险进一步降低,相关资金系为公司整体运营提供支持,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原募投项目“高端制剂项目”厂房主体国已建成,但受市场环境及行业政第变化影响,已经不适合继续投入建设,公司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非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交更用途,原项目终止实施。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34吨医药原料药技术改透及绿色节能增效项目”日前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正式投产,暂未产生经济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用转,无法单独核 算该部分资金对应的经营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未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技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事集资金的投向和 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号波美诺华药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董46年6月5日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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