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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电力: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0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25-03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控股”或“转让方”)与周君鹤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25年5月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海兴控股以每股23.80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2431320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周君鹤先生。

*受让方承诺自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海兴电力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认,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2025年5月6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海兴控股和周君鹤先生出具的《股份转让协议》以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海兴控股拟将其持有的2431320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23.80元的价格转让给周君鹤先生,周君鹤先生以自筹资金受让上述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股份持股数量持股持股数量持股持股数量持股名称性质(直接)比例(直接)比例(直接)比例海兴无限售

23971329249.30%-24313209-5%21540008344.30%

控股流通股周君无限售

0%0%243132095%243132095%

鹤流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钱湖北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周良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社会统一信

91330200726387937B

用代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成立日期2001年1月20日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

周良璋持股35.30%;李小青持股27.30%;周君鹤持股37.40%。

主要股东其中周君鹤将其持有的27.40%海兴控股的表决权授予周良璋,周良璋拥有62.70%的海兴控股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转让方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受让方基本情况周君鹤,男,中国国籍,在海兴电力担任董事。周君鹤先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为家庭内部财产调整。海兴控股为海兴电力的控股股东,周君鹤为海兴控股的股东并任海兴控股总经理,周君鹤与海兴控股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实控人周良璋先生为受让方周君鹤父亲,周君鹤与周良璋为一致行动人。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5月5日,海兴控股与周君鹤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

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协议主体

转让方: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周君鹤

2、本次股份转让及标的股份

(1)在本协议签署前,转让方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23971329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49.30%。

(2)转让方同意将其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431320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5%)及股份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份转让”)

3、股份转让方式及价款支付安排

(1)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3.80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578654374.20元整(人民币伍亿柒仟捌佰陆拾伍万肆仟叁佰柒拾肆元零贰角整)。

(2)受让方在如下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1年内,向转让方收款账户支

付578654374.20元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a.本协议已经双方适当签署并生效;

b.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标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根据本协议要求质押标的股份的除外);

c.转让方在交易文件中作出的陈述和保证持续满足并有效,转让方不存在违反交易文件项下任何义务和责任的情形;

d.转让方及上市公司已完成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前的其他一切必要程序。

e.转受让双方确认,转让方应及时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申报和缴纳手续,并取得相应的完税凭证。受让方应于转让方支付该等税费时,配合转让方通过转让方共管账户完成相关税费的支付。

4、标的股份过户(1)在上市公司完成相关信息义务披露后(包括但不限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等),转让方应立即配合受让方、上市公司向上交所提交股份转让确认申请文件。

(2)转让方配合受让方、上市公司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流通股协议

转让过户申请文件,并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手续。

(3)在标的股份过户后,受让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唯一所有权人,拥有对

标的股份完整的表决权、处置权、收益权等一切权利,并且转让方或者其它任何

第三人针对标的股份不享有任何表决权、处置权、收益权、担保物权或者其它任何权利。

5、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协议转让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周君鹤自筹资金。

四、本次协议转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受让方承诺12个月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实

际控制人仍为周良璋先生。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仍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能在

中国结算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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