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25-066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603171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4.0809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及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60230183 99.9665 69290 0.0266 17700 0.0069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255333150 98.0854 4966323 1.9077 17700 0.0069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55333150 98.0854 4966323 1.9077 17700 0.0069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55329150 98.0838 4970323 1.9093 17700 0.0069
2.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55328350 98.0835 4971123 1.9096 17700 0.0069
2.0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60239863 99.9703 58510 0.0224 18800 0.0073
2.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55325350 98.0824 4974123 1.9107 17700 0.0069
2.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55325350 98.0824 4974123 1.9107 17700 0.0069
2.0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55328350 98.0835 4971123 1.9096 17700 0.0069
2.0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55328350 98.0835 4971123 1.9096 17700 0.00692.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255328350 98.0835 4971123 1.9096 17700 0.0069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2、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倪俊骥、陈晓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及列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4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