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0173号关于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尤振专审字[2026]第0173号
起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起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6]第0351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起步公司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5758.5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15758.50万元;按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35529.07万元,坏账准备余额23100.89万元。由于起步公司未对上述应收债权计提信用减值事项提供充分、适当的依据,我们无法评估其计提信用减值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亦没有获得上述应收款项可回收的充分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
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对起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相关事项在2025年没有实质性进展,导致上年度保留意见的情形并未消除,我们仍然无法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对起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对起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起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