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卫东)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陈卫东作为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陈卫东: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执业注册会计师。现任杭州良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兴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605566)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了解会议的各项审议事项,主动与公司联系,询问、核实有疑惑的需进一步了解的个别事项,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逐项审议每项议题,积极参加讨论,努力提高决策水平,为不断推进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建言献策。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积极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参是否连续两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加董事会次未亲自参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次数加会议陈卫东7700否3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另外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同时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均在会前与公司财务总监、董秘
保持密切沟通,认真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对认为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财务数据进行问询,明确了数据来源,以此判断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并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本人任职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在任期内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谨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未发生提议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四)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及线上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业绩说明会,同时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募集资金管理、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等事项作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同时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密切联系,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的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在公司出具年度预告前,和会计师负责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了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和2025年度整体财务情况的沟通,主要沟通以下事项:一、销售情况;二、全年新增客户及客户回款情况;三、关联交易事项;四、公司资本运作情况;五、公司授标业务情况;六、收入确认是否考虑退
货因素;七、有否出现红冲情况;八、压货情况。
本人切实关注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业务细节和会计处理,就定期报告的编制、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控制评价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进行多次沟通。
(六)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2025年度,本人持续认真学习公司传递的相关监管培训资料,并积极参加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有关独董履职、公司治理、信
息披露等相关法规、监管案例培训,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反舞弊履职专题培训、上市公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分析专题培训等内容,以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3月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关注了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特别是其必要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报告期间,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是遵循市场价格确定的公允价格,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情况
报告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及外部年审会计师保持有效沟通,仔细审阅每期定期报告,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整体发展规划,于2025年12月审议通过终止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因涉诉被冻结,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冻结金额为2754.1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已督促公司尽快妥善解决募集资金受限问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董事、高管聘任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程序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本人严格审核了报告期内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认为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与优化,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陈卫东__________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