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58证券简称:健盛集团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反担保次担保金额)贵州鼎盛服饰有限
3000.00万元6000.00万元是否
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210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88.51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2月12日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俏尔婷婷”)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穗县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52100120260001331)。俏尔婷婷以连带保证责任方式为贵州鼎盛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鼎盛”)提供担保,保证担保的最高额为3000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结合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为确保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浙江健盛集团江山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山针织”)、杭州健盛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健盛”)、杭州乔登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登针织”)、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俏尔婷婷”)
拟为公司在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
100000万元、25000万元、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江山针织、俏尔婷婷在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分别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
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俏尔婷婷拟为贵州鼎盛在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以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在持续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同时董事会授权总裁或总裁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实施期限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止。该议案于2025年4月15日由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盛集团关于 2025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被担保人名称贵州鼎盛服饰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全资孙公司(请注明)
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72.73%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泰和裕国际有限公司27.27%法定代表人张茂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243088434341成立时间2014年07月28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三穗县开发区轻工产业园注册地木界2号厂房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经营范围
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针织内衣、服装、针织面料、袜子及其他针织系列产品制
造销售;印染及后整理加工,进出口业务。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4539.3133430.5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6759.498836.64
资产净额27779.8224593.86
营业收入23057.6334846.54
净利润3793.914231.06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保证人):浙江俏尔婷婷服饰有限公司乙方(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穗县支行
1、保证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3、保证担保期限: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
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
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为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
26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业务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4.1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2.10亿元,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含合并范围内互相担保)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8.5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