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数量:199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数量:105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22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9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450.0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
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5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
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房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0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袁普丽,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超过1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丽丹,2015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含IPO)共计15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处理处实施单序号姓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日期罚类型位
关于对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一局集
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之专项审计项目中,存在审计
2025年北京市范围不全面,关联交易、债权债务关系方面未实施
1袁普丽警告
10月31日财政局恰当或必要的审计程序,盘点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属于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情况下出具报告。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均多年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中兴华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计服务性质、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等因素,并遵守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预计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2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45万元,合计172万元。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较2024年度上涨超过20%,主要
原因为增加了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三、审计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等。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听取了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和2024年度审计情况,认为其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董事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质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相关行业经验的专业人员,项目团队深入调研公司业务、行业政策及经营风险,项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制定科学、详尽的审计计划与风险评估方案,精准识别风险领域,审计程序设计合理、针对性强。
(三)审计执行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现场工作组织高效、流程规范,在审计工作开始前,与公司就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业务约定书,以避免双方对业务的理解产生分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执行函证、监盘、抽样、穿行测试、实质性程序等审计流程,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等事项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
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执行;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工作规范完整。
六、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等进行评估与审查,公司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及《审计业务约定书》要求,保持良好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具备充足的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规范、质量可靠,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全部审计任务,有效发挥了外部审计的监督和鉴证作用。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