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5证券简称:中谷物流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谷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谷洋投资”)、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谷泽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654803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0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近日公司接到股东谷泽投资及谷洋投资的通知,谷泽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155204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5%;谷洋投资拟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144985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5%。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谷泽投资及谷洋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206682881股
持股比例57.46%
IPO 前取得:420889948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739197股
其他方式取得:782053736股
注:上表所述“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是指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47245468股
持股比例7.01%
IPO 前取得:51710073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95535395股
注:上表所述“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是指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无持股数量11552043股
2持股比例0.55%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1552043股
注:上表所述“IPO 前取得”的股份包含 IPO前取得的股份及该部分股份后续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关系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形成原因受同一实际控
中谷海运集团有限公司120668288157.46%制人控制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受同一实际控
第一1472454687.01%企业(有限合伙)制人控制组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受同一实际控
115520430.55%企业(有限合伙)制人控制
合计136548039265.02%—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宁波谷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1552043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5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1552043股减持期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9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宁波谷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144985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4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448588股
3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2001262股
减持期间2025年6月30日~2025年9月27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及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谷集团、实际控制人卢宗俊、股东谷洋投资、谷泽投资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企业/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3、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控股股东中谷集团同时承诺:“1、本企业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中谷物流股份
4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在本企业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
减持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2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当时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3、如果发生减持行为,本企业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并提前3个交易日(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的更严格的披露时间)通过发行人
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4、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发行人所有,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谷洋投资、谷泽投资亦同时承诺:“1、本企业持股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和《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在本企业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当时发行人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进行。3、如果发生减持行为,本企业将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程序,并提前3个交易日(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要求的更严格的披露时间)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4、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发行人所有,由发行人董事会负责收回。”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5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要求,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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