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有投资者向珍宝岛(603567)提问:公司的两位股东(亳州郡泽方隆、湖州赛瀚)持股比例均降至5%以下,请问董秘,如两位股东后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是否无任何限制?还是仍需遵守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减持规定?请董秘介绍一下减持至百分之五以下股东,如若继续减持会有哪些相关规定!
12月15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大股东自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的规定。此外,亳州郡泽方隆作为特定股东,其失去大股东身份后应持续遵守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具体规定请查看相关规则原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若股东后续实施减持,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减持规则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