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证券简称:伟明环保公告编号:临2022-061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昌黎县嘉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黎公司”),
系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本次为昌黎公司担保的金额为人
民币27300万元;发生本次担保前公司无对昌黎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4、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
用额度为975346.01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64163.7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39509.72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163.56%,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44.47%。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昌黎公司因投资、建设昌黎县城乡静脉产业园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昌黎项目”)需要,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273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期限自2022年6月21日至2037年6月21日。2022年6月21日,公司和平安银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温业一保字20220525第001号),愿意为昌黎公司与平安银行于2022年6月21日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温业一固贷字
20220525第001号)项下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11月1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拟为昌黎公司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担保额度,同意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议案已于
2021年12月6日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9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昌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2日;注册资本13250万元。昌黎公司经核准的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物质能发电、城市垃圾处理服务、生活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泥综合利用、建筑垃圾
综合利用;住所:昌黎县朱各庄镇朱各庄村北侧;法定代表人:陈革;营业期限:
2021年7月2日至2071年7月1日。
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897.067622.32
负债总额2802.794479.63
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802.794479.63
资产净额2094.283142.68
项目2021年1-12月(经审计)2022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5.72-1.59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了保证债权人平安银行与债务人昌黎公司合同的履行,保证人愿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主债权: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了本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万元的授信/融资,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若本合同担保系为主合同项下部
分债务提供担保的,则担保范围为该部分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昌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对昌黎公司贷款进行担保,是根据昌黎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昌黎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有助于昌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2021年12月增资收购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环保”),国源环保对其股东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人民币
6000万元担保;除此以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发生对除控股子公司外
的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为975346.01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余额364163.7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339509.72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
163.56%,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44.47%。截至公
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温业一保字20220525第001号)。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