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证券简称:伟明环保公告编号:临2026-028
转债代码:113652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
5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5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提议向下修正“伟22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伟22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9)。
关联董事朱善银、项鹏宇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业
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1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且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若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尚未完成2025年度权益分派,则回购数量为308.4万股,回购价格为8.33元/股;若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完成了2025年度权益分派,则调整后的回购数量为
370.08万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6.4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0)。
关联董事陈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31)。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