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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物流: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国栋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国栋)

作为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

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于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副处长、四川省美姑县副县长、中国有色金属材料总公司处长、北京博凯迪科技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2023年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

并在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时,经深入了解情况及审慎考虑后均表示同意,未有弃权或者反对的情形。

2025年,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独立董事姓本年应参加董事会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席出席股东会

名缺席(次)

(次)(次)参加(次)(次)(次)杨国栋993004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按时参加,就关联交

易事项提出合理建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12月29日起,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出席了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工作沟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挥本人的行业知识及从业经验,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财务报告信息以及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重点关注股东会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积

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 e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17个工作日。本人除参加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还通过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运营、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能结合本人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在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前,公司及时向本人提供会议材料,日常和本人保持紧密沟通,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不定期向本人发送公司材料、监管培训资料等材料和信息,为本人履职提供了良好保障。

三、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

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无被收购或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委员会审议了上述报告,经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成员,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8月29日,靳婷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总经理闫超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之日止。

本人认为闫超先生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经验和工作能力,且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变动的议案》,提名张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2、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动的议案》,同意聘任马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同意指定公司总经理闫超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之日止。

4、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

职工代表审议,选举裴英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成员,认为上述人员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以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各项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年,本人仍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独立董事:杨国栋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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