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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铸锋资产)

公告原文类别 2022-12-21 查看全文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铸锋资产)

上市公司名称: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艾艾精工

股票代码:603580

信息披露义务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千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 6 号富力摩根中心 D 座 609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19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工”“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艾艾精工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件:..................................................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3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艾艾精工、上市公司、公司指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千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本报告书指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本次权益变动指锋千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7104804股。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铸锋千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VK490

产品类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管理人名称: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座 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1MA00332N2R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东情况:朱孟骅持股90%,刘昕持股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朱孟骅,铸锋资产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需求做出的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处置等相关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千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千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7104804股,占公司总股本

5.44%。

二、本次协议变动时间、方式、变动数量和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

0071048045.44%

锋千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转让方):涂木林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580号一楼乙方(受让方):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代表铸锋千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码 SVK490)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 6号富力摩根中心 D座 609(甲方、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鉴于:

71.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持有的7104804股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80,以下简称“艾艾精工”)的股份;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上述标的股份。

基于双方的平等协商,双方达成本《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如下:

一、标的股份

1.1甲方确认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持有上市公司44100000股股份,全部为未予质押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7104804股艾艾精工股份(占艾艾精工股份总数的5.437%)(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1.2标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被司法冻结及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二、股份转让款

2.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转让单价为14.32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款合计为人民币101740793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壹佰柒拾肆萬零柒佰玖拾叁元整)。

2.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果交割日前,上市公司发生除权事项的,则本协

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及股份转让价格均相应调整,但本协议约定的本次交易价款及标的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如果在该等期间内,上市公司发生除息事项的,则本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将扣除除息分红金额,本次交易价款相应变化。

8三、付款安排

本次交易支付安排为受让方自取得上交所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后支付转让价款。

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甲方保证已按乙方要求披露与本次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资料,保证向乙

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且不存在任何隐瞒、遗漏或误导成分。

(3)甲方保证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在标的股份上并未设置任何担

保权益或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亦未设置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

(4)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签署、提供相关文件,以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标的股份的处置进行

协商、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该等事项签署任何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关于处分标

的股份的文件,确保标的股份在过户日前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折价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加以处分。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保证及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按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

9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保证或承诺,另一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若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向甲方返还已过户的标的股份(若已完成股份过户),乙方向甲方返还标的股份之后,甲方应将前期已收取的协议转让款返还给乙方,此外,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500万元违约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10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披露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艾艾精工股份的情形。

11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2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千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14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上市公司所在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海)股份有限地公司股票简称艾艾精工股票代码603580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铸锋千习人注册地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

1号私募证券 镇大厦 B座 101

投资基金

增加√

减少□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人有□无√变化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人是否为上市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公司实际控制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选)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0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0%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持股数量:7104804股持股比例:5.44%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变动数量:增加7104804股持股比例5.44%

例变动比例:由0%增加为5.44%

15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是□否√不适用□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是□否√不适用□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本页以下无正文)16(本页无正文,为《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铸锋千习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铸锋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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