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0 证券简称:艾艾精工 公告编号:2026-077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誉升明确表示未来 3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未来 12 个月也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计划。在权益变动完成后 36 个月内,上海誉升及其控股股东广西誉升、实际控制人袁源无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上海誉升及其控
股股东广西誉升、实际控制人袁源所持有的资产的计划,不存在通过上市公司借壳上市的计划或安排。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轻型输送带业务和精密金属结构件及电子元件业务,截止目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目前,上海誉升及其控股股东广西誉升、实际控制人袁源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
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 本公告为上海誉升同风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上海誉升”)要约收购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艾艾精工”)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申报代码:770010,申报简称:艾艾收购。
* 要约收购价格:27.54 元/股
* 要约收购期限: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1 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0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上海誉升向除收购人以外的艾艾精工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130803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01%,要约收购价格为 27.54 元/股。公司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做如下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艾艾精工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3580
4、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为“770010”,简称为“艾艾收购”
5、收购股份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3080388 股
7、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比例:10.01%
8、支付方式:现金
9、要约价格:27.54 元/股
10、要约有效期:202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0 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获取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袁源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艾艾精工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艾艾精工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若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将协调其他股东共同提出并实施解决股权分布问题的方案,以维持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 27.54 元/股、最大收购数量 13080388 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360233885.52 元。
收购人已于 2026 年 7 月 13 日将 72256063.32 元(不低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收购人的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对外募集、股份代持、结构化安排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收购人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相关贷款协议,主要内容详见《要约收购报告书》之"第五节 收购资金来源"之"一、收购资金来源"。
收购人已就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所需资金进行了稳妥安排,具备完成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能力。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1 个自然日,即 2026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0 日。本次要约期限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五、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编号:770010
2、申报价格:27.54 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上市公司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
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报预受要约
上市公司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申报编号。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
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上市公司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量 13080388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13080388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13080388 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从每名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如涉及不足一股的余股,则将按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收购人将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履约保证金
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过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申请办理预受股份的转让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预受股份过户的确认书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14、要约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预受要约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收购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向上交所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六、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申报编号。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
4、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
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
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6、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七、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 2026 年 10 月 29 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 130673200 股,本次要约收购预受要约股份总数为 482762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6.94%。
八、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特此公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0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