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要求,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被诉(被仲裁)诉讼(仲裁)事诉讼(仲诉讼(仲裁)结果裁)人人件裁)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金亚科技、周尚余500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投资者2014年报
旭辉、立信万元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
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
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
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
2015年重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
保千里、东北
组、2015年1096万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
投资者证券、银信评
报、2016年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
估、立信等报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三)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对公司相关重要审计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二)2026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立信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初
步审计意见的汇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策略、重要会计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人员安排及报告审计初步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2026年第一季度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督、审查与指导职责,对立信相关资质、执业能力及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审查指导,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保持密切沟通、深入对接,全程跟踪审计工作进度,督促立信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规范履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准确、及时推进,依法依规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