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雅芳)
2025年度,本人作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职。现将2025年度本人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谢雅芳,女,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硕士学历。曾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浙江省
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浙江省优秀总会计师等,曾任杭州市商业局财务处副处长;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
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目前兼任万安科技(002590)、龙元建设(600491)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公司股东会批准发放的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会2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按时参
加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应出席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两出席股姓名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次未亲自参东会次加会议数谢雅芳7700否2
报告期内,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议案文件,主动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多渠道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和专业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完成了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分别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第六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参加会议并审议相关会议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会并就会议审议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化发展。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的最新内部控制和经营情况,就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程序的合规性、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等事项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及时给予专业建议。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开展、完成情况、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
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对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并对关键事项重点关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和现场考察情况
2025年度,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
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股东意见和建议,在审议公司经营、治理、分红及发展战略等各项中小股东重点关注事项时充分考虑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沟通、出席公司各次会议和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各项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情况。本人就
2024年度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场深入交流,对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提
出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作用。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履职期间,公司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关联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措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定期报告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同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事项,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房宏强先生为财务负责人。本人认为房宏强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从业经验能满足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职责要求。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提名审议。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及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完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选举工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
本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进行
认真审阅,认为相关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
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的规定,薪酬发放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十)公司股权激励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2名离职激励对象和因本激励计划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人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2025年8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人认为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审
慎地开展履职工作,充分发挥监督职责,按时出席参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提供专业的独立意见,推动公司治理合规和规范运作,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及时掌握最新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相关政策制度以及公司行业发展动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履职质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雅芳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