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C10342 号关于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342号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麒麟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金麒麟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1页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金麒麟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麒麟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金麒麟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金麒麟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鉴证报告第2页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43号《关于核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公开发行52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实际发行52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1.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192.50万元,扣除已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合计7422.46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户的资金净额104770.04万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786.04万元,实际募集的资金人民币103984.00万元,加上发行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464.0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4448.05万元。2017年3月30日,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26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截止2024年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年初余额10248.54
减:本报告期募集项目投入金额0.00专项报告第1页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项目金额
减:本报告期手续费支出0.04
加: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0.00
加:本报告期利息收入98.39
减:项目结项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0.00
加:暂时补流募集资金还款资金金额0.00
2024年12月31日余额10346.8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6月2日与全资子公司济南金麒麟刹车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阳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专项报告第2页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济南金麒麟刹车系统有限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单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金额备注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济阳济北支行218232430075599268.86募集资金专户
济南金麒麟刹车系统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济阳济北支行239033092249102869564.94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103468833.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专项报告第3页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第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