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督等各方面独立公正履职,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黄常波,男,1972年出生,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中建一局基础设施部总工程师,2007年4月至2009年10月任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09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中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2012年7月至2014年8月任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北京华铭时代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6月至2026年1月任爱绿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8月7日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11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股东会),本人作为独立
董事积极参会,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会议资料及相关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会)姓名召开次数以通讯召开次数亲自委托缺亲自(本人应方式参投票情况(本人应出席出席席出席参加)加参加)黄常除回避表决议案
6610020
波以外均投同意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参加董事会等会议。在会议上,本人与公司非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且亲自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应当且亲自参加了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提名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及资格审查,审议公司首次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议案,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本人应当且亲自参加了3次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四)现场检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公司较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包括事前沟通、提供资料等。
日常本人保持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收购矿业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联合自然人李鲁湘先生、关联方怀化蕴峰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
投资收购怀化天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怀化市天鑫矿业有限公司59%股权、怀化
岳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9%股权、怀化瑞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金额合计826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三家公司各45.2%股权,股权转让交易金额为6328万元;自然人李鲁湘将取得三家公司各10%的股权,股权转让交易金额为1400万元;关联方怀化蕴峰将取得三家公司各3.8%的股权,股权转让交易金额为532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6年度公司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预计2026年度
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预计2026年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及技术服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关联交易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本人不涉及此事项的审议与表决。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无相关情形发生。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不涉及此事项的审议与表决。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不涉及此事项的审议与表决。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本人不涉及此事项的审议与表决。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无相关情形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增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拟增选林金典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不涉及此事项的审议与表决。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规定,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独立董事:黄常波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