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尼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以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天国
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或“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2017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尼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3号)核准,浙江东尼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2,500万股,并于2017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7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2019
年10月24日,沈晓宇先生出具《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自愿承诺将
所持东尼电子全部股份的锁定期延长36个月,即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届满日由
2020年7月11日延长至2023年7月10日。本次限售股将于2023年7月11日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数量为51,606,135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17年7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7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26,329,661股。
2017年12月,公司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201.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
本增至102,016,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7,01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25,000,000股。
2018年7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为12个月的9,750,000股股票限售
期届满并上市流通,总股本仍为102,016,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7,266,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4,750,000股。
2018年9月,公司实施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40,806,4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2,822,40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4,172,4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650,000股。股本变
更后,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由26,329,661股增至36,861,525股。
2018年12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1,128,960股解锁上
市,总股本仍为142,822,4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3,043,44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778,960股。
2019年5月,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57,128,96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99,951,360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30,260,81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690,544股。股本
变更后,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同比例增加,由36,861,525股增至51,606,135股。
2019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159,291 股,公司
总股本增至214,110,65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4,420,10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9,690,544股。
2019年12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1,185,408股解锁上
市,总股本仍为214,110,65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3,234,69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875,952股。
2020年5月,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三期1,185,408股进行回购
注销,公司总股本减至212,925,24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2,049,2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875,952股。
2020年7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期为36个月的76,283,865股股票限售
期届满并上市流通,总股本仍为212,925,24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765,4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159,817股。
2020年10月,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期为12个月的14,159,291股股票限售
期届满并上市流通,总股本仍为212,925,24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606,1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1,319,108股。
2021年11月,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517,083股,公司
总股本增至232,442,32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123,21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1,319,108股。
2022年5月,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期为6个月的19,517,083股股票限售期
届满并上市流通,总股本仍为232,442,32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1,606,13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0,836,191股。
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首发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其
他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51,606,13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20%。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沈晓宇先生于2019
年10月24日签署的《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及张英女士于2020年1
月15日签署的《东尼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股东承诺具体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
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所持东尼电子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沈晓宇会相关规定及其他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如
本人拟减持所持有的东尼电子上市前已发行的股票(以下简称“公司老股”),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对东尼电子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东尼电子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价格:不低于东尼电子股票的发行价。如果因东尼电子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
持,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转让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未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1,606,135股,均为首发限售股份。(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东尼电子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
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
通数量及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中天国富对东尼电子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夫方立赵亮
吴方立赵亮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