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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尼: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05 00:00 查看全文

ST东尼 --%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ST东尼 公告编号:2025-05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 A股股票于 2025年 10月 31日、2025年 11月 3日、2025年 1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

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9号),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东尼电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45738.3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460.5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67.06万元。

3、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

901975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79.35%,占公司总股本的38.80%,控股股

东股份质押比例较高。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于

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核实,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经自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者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 A 股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2025 年 11 月 3 日、2025 年 11 月 4日连续3个交易日跌停,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行政处罚风险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9号),依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内容,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东尼电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45738.3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0.5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767.06万元。

(四)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901975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79.35%,占公司总股本的38.80%,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比例较高。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5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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