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材料
2026年3月2日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目录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2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4
议案一: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5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1、本次股东大会秘书处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已经登记确认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
场会议的相关人员请于会议当天13:40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现场表决。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15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公平高效,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5、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一项议案进行表决,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可参见公司2026年2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披露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6、股东进行现场表决时,应详细阅读现场表决票上的说明,以其持有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在表决单上“同意”、“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并在“股东或代理人签名处”签名。若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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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栏中多选或未做选择的,视为该投票权无效。现场表决期间休会,不安排发言。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8、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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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日下午14:00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 588号 A幢 201会议室
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 603595 东尼电子 2026/2/2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其他人员。
主持人:沈晓宇董事长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的人数、代表股份数额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主持人组织与会股东推举本次大会的计票、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发言,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解答或说明。
六、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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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代表: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持有控股
子公司湖州东尼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新能源”或“标的公司”)65%股权。公司拟按照东尼新能源截至2025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价值
33356.67万元,将持有的东尼新能源10%股权转让给湖州兰知春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兰知春序”或“员工持股平台”)用以股权激励,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335.67万元;按照东尼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
106000.00万元,将持有的东尼新能源21.698%股权转让给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东利”)和湖州市人才创新二期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州人才基金二期”),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23000.00万元,其中湖州东利支付人民币10000.00万元、湖州人才基金二期支
付人民币13000.00万元。具体如下:
1、东尼新能源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06000.00万元,评估值较净资产账面价值增值72643.33万元,增值率217.78%。
2、湖州东利、湖州人才基金二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湖州市创新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交易前后东尼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交易前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65.00%
2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8.461535.00%
合计数1538.4615100.00%本次交易后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湖州东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3.599444.434%
2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512.336733.302%
3湖州市人才创新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8.679212.264%
4湖州兰知春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3.846210.000%
合计数1538.461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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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激励转让款分四期支付:第一期款项(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于
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三、四期款项分别于2026年、2027年和2028年底前,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30%和50%。
股权转让款分三期支付:满足或被豁免股权转让款付款先决条件或协商后,首笔股权转让款总计1.2亿元,其中湖州东利5217.39万元、湖州人才基金二期
6782.61万元;第二笔股权转让款总计5000万元,其中湖州东利2173.91万元、湖州人才基金二期2826.09万元;剩余股权转让款总计6000万元,其中湖州东利2608.70万元、湖州人才基金二期3391.30万元。
4、业绩承诺:湖州兰知春序、公司实际控制人沈新芳、沈晓宇及其配偶连带承诺,东尼新能源2026年、2027年和2028年三年实现的净利润合计数应不低于人民币24000万元。业绩承诺期满后,若东尼新能源未达到承诺合计净利润,则上述承诺人应对湖州东利和湖州人才基金二期进行现金补偿。补偿金额=(三年累积承诺合计净利润-三年累积实际净利润)×持股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金融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中国日报》同日披露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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