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96证券简称:伯特利公告编号:2026-066
转债代码:113696转债简称:伯25转债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永彬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永彬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年8月3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紧密结合公司利益、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 A股普通股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票价格的上限为37.23元/股(含),不超过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日的前 3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票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1(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票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永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芜湖伯特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永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若
后续提出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永彬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董事长、总经理袁永彬先生的提议后,对提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8月 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的《伯特利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伯特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65、2026-067)。
特此公告。
芜湖伯特利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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