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
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编制。报告涉及的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引用自《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福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福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一节本次债券情况一、本次债券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了5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1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5.10亿元的部分,由华福证券包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93号文同意,公司5.1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10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再22转债”,债券代码“113657”。再22转债存续期6年,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8年9月28日,转股起止日期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8年9月28日。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10亿元,发行数量51.00万
手(510.00万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9月
29日至2028年9月28日。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普通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10月12日,即T+4 日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4月12日至2028年9月2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0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
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
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二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
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
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自本次可转债第三个计息年度起,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可转债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可转债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超过5.1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再22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8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500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
换为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0500手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019517338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再22转债上限总额为510000手,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100.00%。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不足5.10亿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修订《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拟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21293.0021290.00目
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17500.0015500.00
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4937.004930.00
补充流动资金9280.009280.00
合计53010.0051000.00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
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十八)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九)募集资金存管公司将根据《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二十)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相关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4月28日。三、债券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于2022年3月30日出具了《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联合资信将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每年对再升科技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第二节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华福证券作为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华福证券对公司及本次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华福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查阅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现场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第三节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中文名称: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ongqing Zaisheng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114234.0971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茂
成立日期:2007年06月28日
上市日期:2015年01月22日股票简称:再升科技
股票代码:603601.SH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路1号
邮政编码:4011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635648352
电话号码:86-23-88651610
传真号码:86-23-88202892
公司网址:www.cqzskj.com
电子邮件:mail@cqzskj.com;zskjzqb@cqzskj.co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消毒器械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玻璃纤维制品,空气过滤材料及器材;
货物进出口,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5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年度经营情况分析
2025年度公司取得营业收入12.75亿元,较2024年下降13.63%,从公司主
营产品收入构成来看,干净空气材料受市场需求波动影响,收入同比下降
18.73%;高效节能材料收入同比下降 13.57%,主要因玻璃纤维棉及 VIP 板材收
入有所减少,但 AGM 隔板收入同比增速较快;公司通过不断拓展新市场、新应用,积极创新研发新产品,无尘空调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2.32%。
(二)年度利润情况分析
2025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5611.78万元,较2024年下降38.16%,影响
公司净利润的主要因素:(1)公司综合毛利率较去年同期减少2.31个百分点,且由于整体收入减少致公司综合毛利减少7358万元;其中,干净空气材料毛利率较2024年下降3.60个百分点,高效节能材料毛利率下降0.92个百分点,无尘空调产品毛利率下降
3.59个百分点;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的因素,主要系单位产品价格有所下降、新投产项目产能释放不足、能源及材料成本上涨以及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下降导致不退税成本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
(2)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625万元;
(3)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回应
收账款及应收股利,抵减了部分上述因素对利润的影响。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1、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5年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2024年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1274508041.811475716983.14-13.63
利润总额61400813.78128219062.93-52.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6117780.7890752790.59-38.16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15034657.0256249004.43-73.27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303935711.60223936024.0535.72
金流量净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70931662.702184510532.6513.11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3170307106.543104972613.302.1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480.0888-38.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480.0888-38.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01470.0551-73.32
股收益(元/股)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2024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44.18减少1.64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0.682.59减少1.91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了5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 510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10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7198113.21元,实际募
集资金为人民币502801886.79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07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726415.10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2660号《验证报告》。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2025年末余额账户状态重庆再升科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811120101310已注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庆金州支行0564316宣汉正原微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811120101220已注销纤有限公司公司重庆金州支行056489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重庆再升科技500501083600
有限公司重庆渝北5894.89使用中股份有限公司09588888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重庆再升科技346010100104
公司重庆分行营业755.55使用中股份有限公司424467部重庆再升科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500010836000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重庆渝北0.00使用中
49598888
(注)支行
注:该账户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截至2025截至年末累计2025项目达到募集资金2025截至2025投入金额年末投承诺投资项预定可使2025年承诺投资年度年末累计与承诺投入进度目和超募资用状态日度实现
总额投入投入金额入金额的(%)金投向期(具体的效益
(1)金额(2)差额(3)(4)=到月份)
=(2)-(2)/(1
(1))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
20989.51358.3721312.63323.12101.542024.6.30341.79
纤维棉建设项目年产8000吨
干净空气过滤15281.23714.919905.36-5375.8764.822026.11.302262.87材料建设项目干净空气过滤
材料智慧升级4860.426.254181.31-679.1186.032023.11.30122.81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9041.489096.7555.27100.61不适用不适用
注:本报告中存在尾差均系四舍五入导致。
四、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华福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第五节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起息日为2022年9月29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发行人于2025年9月29日向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8日期间的利息。
第六节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起息日为2022年9月29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发行人于2025年9月29日向债券全体持有人支付了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5年9月28日期间的利息。
发行人已按照约定偿付利息,偿债意愿较好。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2025年度和2024年度,发行人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如下:
2025年度/2025年2024年度/2024年
项目
12月31日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5.645.50
速动比率(倍)5.144.77
资产负债率(合并)20.67%28.33%
利息保障倍数(倍)2.556.67
注1:上述指标的计算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利息保障倍数(倍)=(净利润+所得税+利息)/利息费用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七节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增信机制
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二、偿债保障措施及有效性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1、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再22转债”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定持有人会议规则,明确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项账户,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公司已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制度并指定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已聘请华福证券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作为“再22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定期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收集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账单等方式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度,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2025年度,“再22转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发行人未出现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第九节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联合资信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跟踪评级报告。
根据联合资信于2026年1月22日出具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再 22 转债评级结果为“AA-”。此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第十节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有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华福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3.8条规定:
“3.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
(3)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4)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5)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6)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7)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9)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10)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1)甲方或其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或者本次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
(12)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13)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4)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15)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或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6)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8)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19)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被托管、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20)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1)甲方未按照相关规定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22)甲方违反募集说明书承诺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
(23)募集说明书约定或甲方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4)甲方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5)甲方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26)甲方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27)其他可能影响甲方偿债能力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甲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甲方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配合乙方履行相应职责。”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除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出售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总经理辞职、
总经理变动、2023年度利润分配、总经理变动、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事项、
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提前赎回再22转债外,未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8条规定的事项。华福证券已就上述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了临时受托事务管理报告。
二、转股价格调整
再22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04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2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一)第一次转股价格调整
2023年6月16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再22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6.04元/股调整为6.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再
22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5)。
(二)第二次转股价格调整
2024年6月18日,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再22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6.00元/股调整为5.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再
22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
(三)第三次转股价格调整
2024年9月3日,因公司实施2024半年度权益分派,再22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5.97元/股调整为5.9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再22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四)第四次转股价格调整2024年12月13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再22转债的转
股价格由5.94元/股调整为5.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时“再22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122)。
(五)第五次转股价格调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二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从2024年12月9日起算,截至2024年12月20日,已有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触发“再22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再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再22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再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向下修正“再22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再22转债”转股价格由5.91元/股向下修正为4.25元/股。
“再22转债”自2025年1月15日停止转股,2025年1月16日起恢复转股,转股价格由5.91元/股调整为4.2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再22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六)第六次转股价格调整
2025年6月11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再22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4.25元/股调整为4.2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再
22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2)。
(七)第七次转股价格调整2025年10月28日,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配,再22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24元/股调整为4.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时“再22转债”停止转股和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5)。
三、赎回及摘牌公司的股票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6日连续15个交易日内有15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2022 年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再22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根据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再22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本公司可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再22转债”全部赎回。
因提前赎回公司发行的“再22转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停复牌类型停牌起始日
113657再22转债可转债债券停牌2026/1/16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4.22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0.4685元)被强制赎回,自2026年1月21日起,公司的“再22转债”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摘牌。
(以下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