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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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年7月)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议案一关于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解除协议书的议案.............................份有限公司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参会须知:
1、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进入会场。
2、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
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定,对于扰乱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3、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可以发言。股东会议提问阶段只
有股东或代理人有发言权,非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其他股东的发言,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
4、发言的股东或代理人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等情况,然后发言。
5、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可能会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
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方法详见公司2022年6月30日披露的《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69)。
7、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股东代
表或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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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授权代表姓名及其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总数;
(2)每股有一票表决权。本次共审议1项议案;
(3)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成、反对或弃权,请在表决票相应栏内用“√”方式行使表决权利;
(4)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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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5日下午14:30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8号中粮置地广场9层精进轩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7日(星期四)
(五)会议期限:半天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7月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登记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的本公司股东名册内之本公司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宣读本次会议须知
(三)推举计票、监票小组成员(与审议事项无关联关系的两名股东代
3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表、监事代表、律师)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解除协议书的议案》。
(五)股东对大会议案进行提问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投票结果)
(八)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九)形成大会决议并宣读,与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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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解除协议书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提请各位审议《关于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解除协议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签署工程分包合同的基本情况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项目分包协议暨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葛洲坝集团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生态”)签署《泰兴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 PPP 项目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汪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能工程项目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二标段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合称“《专业分包合同》”),就上述项目的相关建设工程专业分包至葛洲坝生态,合同暂定金额合计为97200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分包协议暨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4)。
二、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与葛洲坝生态协商一致,拟定解除上述《专业分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解除协议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和项目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与葛洲坝生态签订《泰兴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 PPP 项目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解除协议书》《汪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能工程项目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解除协议书》和《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 PPP 项目二标段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解除协议书》,协议签订生效后,葛洲坝生态不再负有为上述项目施工的义务,双方《专业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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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工程分包合同的解除是结合当前公司战略调整和项目实际情况而审慎
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事项产生影响。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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