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证券简称:东方电缆公告编号:2026-00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4次会议于2026年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两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三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董事夏峰先生、乐君杰先生、柯军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关于 2021 年度OIMS 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