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证券简称:东方电缆公告编号:2026-01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
□其他:
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铜、铅、铝的商品期货
铜:66000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
交易金额铅:9600权利金上限(单位:万元)
铝:6000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其他:
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交易期限召开之日止。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健性与可持续性,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紧扣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度融入国家海洋强国、一带一路及新基建战略格局,持续在海上风电新能源与高端陆缆系统领域取得重大项目突破。鉴于铜、铅、铝作为海陆缆核心原材料,其价格剧烈波动对成本控制构成显著挑战,为有效对冲市场风险、平滑成本波动,公司2026年度将继续开展铜、铅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新增铝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的避险功能,锁定原材料成本,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健性与可持续性。
(二)交易额度和期限
1、公司2026年度预计套期保值交易计划:
期货商品类别最高持仓量(吨)最高保证金(万元)铜5500066000铅400009600铝200006000
2、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负责人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铜、铅、
铝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
期货行情波动较大,受行业政策、利率、现货市场价格、公司操作等风险因素影响,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利用期货锁定采购、销售价格,配合工厂生产业务,不做投机性交易,风险较小而且可控。公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进行了审慎的预估:
1、市场风险
一是期货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期货产品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三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等带来风险。
2、政策风险
监管机构对期货市场相关规定、政策等进行修改,导致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并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一定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
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并且用于套期保值
的保证金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10%,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明确铜、铅、铝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公司在国家政
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业务,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铜、铅、铝商品的价格风险,不接受其他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进行投机。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3、公司合规监督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
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期货、期权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因此,用少量的资金就可以锁定大批货物和库存,并加快资金的周转速度,节省资金成本,避免资金规模占用。同时,开展铜、铅、铝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在期货、期权市场和现货市场里实现价格主动管理,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铜、铅、铝的价格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从而保证产品利润更加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