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2025年10月24日,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2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夏崇耀先生主持,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董事签字页)
董事签字:
夏峰
乐君杰
柯率
杨黎明
陈虹
黄惠琴
邱斌
徐立华
20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