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7证券简称:京华激光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1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对外担保决策制度√2.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9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10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12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1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1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8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
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
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607京华激光2025/9/5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9:00-11:30,13:0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
2.邮政编码:312000
3.联系电话:0575-88122757
4.传真:0575-88122755
5.电子邮件:Web@sx-jhjg.com
6.联系人:孙晓东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12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2.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4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6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8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9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10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12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1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制度
2.1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