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8证券简称:天创时尚公告编号:临2026-051
债券代码:113589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天创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2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天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29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5.98元/股),已触发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天创转债”的议案》,因“天创转债”将于2026年6月23日到期,并于2026年
6月24日摘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2号指引》”)第二十三条规定:“赎回条件触发日与赎回资金发放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少于15个交易日且不超过30个交易日”,公司无法满足该规定,无法办理提前赎回业务,故决定本次不行使“天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天创转债”。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公开发行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可转
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92号文同意,于2020年7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为“天创转债”,证券代码为“113589”。
“天创转债”转股期限为2021年1月4日至2026年6月23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2.64元/
1股,因公司2020年半年度及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引起转股价格调整,最新转股价格为12.29元/股,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天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天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因触发回售条款,“天创转债”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期内,有效申报数量为5327750张,面值532775000元。根据回售的有效申报数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注销“天创转债”532775000元,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天创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因触发附加回售条款,“天创转债”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期内,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天创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6)。
因触发回售条款,“天创转债”于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8日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期内,有效申报数量为0张,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天创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2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自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6月15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20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天创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2.29元/股的130%(即不低于15.98元/股),已触发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天创转债”的决定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天创转债”的议案》,因“天创转债”将于2026年6月23日到期,并于2026年6月
24日摘牌。根据《12号指引》第二十三条规定:“赎回条件触发日与赎回资金发放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少于15个交易日且不超过30个交易日”,公司无法满足该规定,无法办理提前赎回业务,故决定本次不行使“天创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天创转债”。
鉴于“天创转债”将于2026年6月23日到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天创转债”到期日期间,不会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
“天创转债”提前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即2025年12月16日-2026年6月15日)未交易“天创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减持“天创转债”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未来减持“天创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创时尚本次不提前赎回“天创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保荐机构对天创时尚本次不提前赎回“天创转债”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3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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