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禾丰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丰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禾丰股份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11.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988.35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4月28日到位,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22]7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具体如下:
发行名称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48988.3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2年4月28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2025年9月8日归还15000.00万元,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2026年4月23日归还55000.00万元
1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及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发行名称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211.03募集资金投已使用募集募投项目名称项目进度资金额资金金额沈阳农大禾丰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
7988.447988.44已于2025年结项
万吨全价饲料项目安徽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
--已于2025年终止猪饲料和15万吨反刍饲料项目黑龙江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
262.40262.40已于2025年终止
吨教保饲料项目阜新禾丰农牧有限公司年产15万头
12818.2012818.20已于2025年结项
仔猪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凌源禾丰农牧有限公司1万头原种猪
17.5217.52已于2025年终止
场项目屠宰项目已于
安徽禾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屠宰2025年结项,肉
100万头生猪及12万吨肉制品深加工9200.879200.87制品深加工与冷
与冷链物流产业化建设项目链项目已于2025年终止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
705.45705.45已于2025年终止
吨熟食和调理品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45000.0045000.00已于2025年结项四平禾丰食品有限公司双辽市8000
万只肉鸡养殖屠宰深加工全产业链项10000.0010000.00本次结项目一期工程四平禾丰养殖有限公司年出栏1440
5000.004100.00本次结项
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尚未安排用途的募集资金57995.47--
合计148988.3590092.88-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是指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不包括尚未归还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5000.00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2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且暂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使用不超过5.8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3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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