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丰股份”、“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禾丰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禾丰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1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11.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8,988.35万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4月28日到位,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业验[2022]7号《验资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回售条款生效情况
禾丰股份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禾丰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禾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禾丰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禾丰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三、回售条款内容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
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xix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未丰转债”第四年(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1日)的票面利率为1.5%,本次回售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天数为143天(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9月11日),利息为100×1.5%×143/365=0.59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59元/张。
四、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禾丰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禾丰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47”,转债简称为“禾丰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
(四)回售价格:100.59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禾丰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5年9月23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五、回售期间的交易
“禾丰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禾丰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
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禾丰转债”将停止交易。
六、风险提示
可转债持有人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0.59元/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禾丰转债”。截至目前,“禾丰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禾丰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靳红雅
高寒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z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