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禾丰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
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
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1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业质量、诚信记录、业务规模等相关资料,并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公司2025年年报编制、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进行了督导,并与公司经营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讨论,着力提高审计效率,优化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业务能力、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与讨论,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立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
2守与专业素养。该所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了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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