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仔细阅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材料,审慎地对公司提供的资料作了
分析,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经审阅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3名独立董事候
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
能力。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提名李荣华、周易、张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3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3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基
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提名唐国海、黄小卫、唐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意见出具人(签署):
张新
签署日期:2022年1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意见出具人(签署):
李藤华
李荣华
签署日期:2022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意见出具人(签署):
阅永潼
周永淦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3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