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0证券简称:麒盛科技公告编号:2024-023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9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盛科技”、“本公司”或“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8.32 万股,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44.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846.57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228.33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61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10月23日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52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10403.2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6027.96万元;2023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22157.29万元,2023年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16.9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32560.5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为7644.9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4702.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
2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于2019年10月24日与宁波银行嘉兴分行,于2022年1月4日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因公司更换保荐机构,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招商银行57191236641010595450.001792.12[注]
[注]已于2022
宁波银行8901012288888916838554.74-年3月21日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120406802920007256025613.50-已于2020年1月注销
嘉兴银行8018805888888-32910.50[注]
合计159618.2434702.62注:2021年1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将“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和“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剩余资金用于“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研发中心及生产配套厂房项目”,资金于2022年1月划转至嘉兴银行秀洲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附表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4月2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和2023年5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麒盛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此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的剩余募集资金、“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入“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11月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麒盛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并于2022年上半年分批将“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的部分募集
资金31517.21万元和“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38918.46万元转入本公司在嘉兴银行秀洲支行开立的“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研发中心及生产配套厂房项目”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2023年,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共计使用募集资金22147.8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情形。
。
六、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麒盛科技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年度
编制单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9618.2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157.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0435.6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2560.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4.13%截至期末累计项目可截至期末投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截至期末投入金额与承项目达到行性是
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本年度入进度(%)本年度实现是否达到更项目(含承诺投入累计投入金诺投入金额的预定可使用否发生项目诺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投入金额(4)=的效益预计效益部分变更)金额(1)额(2)差额状态日期重大变
(2)/(1)
(3)=(2)-(1)化年产400万张
2023年5月31日
智能床总部项是95450.0066308.6966308.699.4964563.47-1745.2297.3734475.02否否
[注1]
目(一期)品牌及营销网
是38554.741369.441369.441369.44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是络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否25613.5025613.5025613.5025631.8718.37100.0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年产400万张
智能床总部项否70435.6770435.6722147.8040995.78-29439.8958.202024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否
目(二期)
163727.30
合计-159618.24-22157.29132560.56-31166.75----
[注2]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已发生重大变化,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原计划实施“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借助铺设直营门店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充分发挥直营网点的辐射作用和示范效应,提高整个区域内店铺的经营绩效。但由于前期公司在门店选址、评估、考察、洽谈等环节时间较长,受经济下行影响,公司线下门店的铺设较原计划有所延缓。同时,出行方式的改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方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式,线下消费受到了抑制。考虑到智能电动床在国内仍处于消费者培育阶段,开设直营门店前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支持,包括房屋租赁、店面装修、产品铺设、人员管理培训等,目前公司铺设的线下直营门店并未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原线下铺设直营门店计划的经济效益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筹资金33223.68万元,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316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闲置资金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7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0年9月份正式投产,该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具备年产200万张的产出能力,将根据订单逐步释放产能[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额的差异系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之前收到的利息收入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计划实际累计项目达到本年度变更后的项目
变更后的项本年度投资进度(%)是否达到对应的原项目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金额投入金额预定可使用实现的可行性是否发生
目实际投入金额(3)=(2)/(1)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2)状态日期效益重大变化年产400万年产400万张张智能床总部
2024年12
智能床总部项项目(一期)70435.6770435.6722147.8040995.7858.20不适用不适用否月31日
目(二期)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合计-70435.6770435.6722147.8040995.78----
基于对各种因素的考虑,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一期)”的剩余募集资金、“品牌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400万张智能床总部项目(二期)”。相关决议公告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无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