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就本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陈彬、姜伟、张洁的任职经历以及其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其自身独立性的情况。
本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及《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