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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8-29 00:00 查看全文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9月

1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二、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基本情况及会议议程

三、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须知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会议开始前十分钟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的许可。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八、投票表决相关事宜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现场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参会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参会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议案列示在表决票上,请股东填写,一次投票。议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

方式表决的,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的,如股东所投出的票数超过其持有的最大表决权数,只投向一位候选人的,该名候选人的得票数按该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分散投向数位候选人的,经计票人员指出后拒不重新确认或重新确认后仍超过其持有的最大表决权数的,则该股东所投的全部选票均作废,视为弃权。

(4)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在股东会表决程序结束后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5)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投票时,在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3.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方式详见2026年8月2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九、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基本情况及会议议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7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2026年9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9月 7日 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日

3.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9月4日,9:00-11:30,14:00-17:30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中建财富国际中心15层

5.会议召集人: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9.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二、本次会议议程

1.会议签到。

2.董事会与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对现场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

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会出席情况,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4.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5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5.会议主持人宣读以下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股东及股东代表围绕上述议案进行发言或提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其他除上述议案以外的问题可在投票后进行提问。

7.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议案。

8.统计现场投票表决情况,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9.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

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10.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会议主持人致结束语并宣布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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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在2025年度为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6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48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7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7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投资者以龙力生物虚假陈述为由在济南中院对龙力生物、华英证券、立信等

提起民事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连带责任,立信将依法提起上诉。立信有足额资产,且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投资者以保千里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保千里、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仅受到监管措施,但未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立信承担15%的补充或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德威新材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南京中院对德威新材、周建明、陆仁

芳、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5%的比例连带责任。

投资者以日海智能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深圳中院对日海智能、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了行政处罚。一审法院判决立信承担30%的比例责任,目前案件尚在二审审理中。

投资者以树业环保存在虚假陈述为由在汕头中院对树业环保、立信等提起诉讼,立信受到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判决立信承担10%的比例连带责任。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赟莘先生,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4年开始为索通发展提供审计服务,2020年冷却期结束后重新为索通发展提供审计服务,是索通发展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签字会计师,累计承担索通发展审计业务未满五年。近三年先后为渤海汽车、久正工学等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8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璞先生,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索通发展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先后为璞泰来、索通发展等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林闻俊先生,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索通发展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先后为索通发展、温州康宁医院、科德教育等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和市场公允价格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7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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