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所涉担保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玉华、马江涛、刘松博、边江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