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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8-29 查看全文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8月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6

1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会议设立股东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期间的组织及相关会务工作。

二、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出席股东签名册”上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

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

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方案,简明扼要。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主持人可安排公司

2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

代表和一名监事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九、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公司聘请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3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至9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8号楼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二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泉先生

五、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的人数、代表股东持股数、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并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性。

(二)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审议下列事项: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提问。

(五)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计票人、监票人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进行统计。

(七)现场休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九)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签署相关文件。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5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

《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从而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为顺利推进上述事项实施,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限额内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

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6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2: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

本次授信融资拟采用信用保证及抵押等担保方式,担保额度不超过12.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调剂。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授信、担保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7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3: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修订对照如下:

原《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2429793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2333313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22429793股,均为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2233331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人民币普通股。

第一百二十二条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第一百二十二条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独立董

事每年应保证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事每年应保证不少于十五天的时间,对公司生产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第一百七十七条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第一百七十七条监事会由3-5名监事组成,监事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由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8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9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4:

《关于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变更为3-5名监事组成,是为了更有效的履行职责,提高监事会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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