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于
2026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
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赵素艳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及财务状况相适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赵素艳、颜色、朱其胜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