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6证券简称:韩建河山公告编号:2025-070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北京韩建河山
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河山”或“公司”)原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事先与信永中和、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1号楼805#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瑞诚共有合伙人51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81人,其中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中瑞诚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19616.7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122.58万元。中瑞诚共承担6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1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多个行业。
中瑞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合计赔偿金额:8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涉及人员2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顾训文先生,201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红庆先生,202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0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小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表审计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合计100万元,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与2024年度相同。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信永中和已连续五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事先与信永中和、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异议。信永中和、中瑞诚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相关沟通配合工作。
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应尽的职责,勤勉尽职,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经对中瑞诚的基本情况、执行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中瑞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