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七月一、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6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有权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合法身份证明和有效登记文件(身份证等)及相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没有在规定的股
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表决。
三、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2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于2026年7月23日10:00前到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八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智汇雅苑6号院6号楼八层会议室)签到处持相关参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确认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请于2026年7月22日16:
00前将发言资料发送至公司邮箱 hjhszqb@hjhsgy.com进行登记。会议期间,股
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发言前应向大会通报股东姓名、持股数量,发言应围绕本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大会不能满足所有要求发言股东的请求,请股东在会后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上证 e互动等方式与公司证券投融部联系,公司会认真听取股东的建议、意见。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
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本次议案涉及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计投票制,应填写投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
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二、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马元驹、林岩连续
任职已满六年,须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经审阅于长春、张学平的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后,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于长春、张学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选举独立董事,公司已依规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独立董事资格备案并已无异议通过。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15日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于长春,男,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
2年至1997年期间,曾任吉林财贸学院讲师、长春税务学院副教授、教授。19
97年至1999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工作。1999年至2012年,任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主任、教授。2012年3月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退休。2013年
12月至2025年12月,曾任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2025年12月至今,任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于长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2、张学平,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1988年7月至2024年5月,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主要从事财务管理、资本运营教学和科研等工作。荣获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领军人才、北京市优秀课程主讲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教学名师等称号,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等多项成果奖项。2024年5月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退休。曾受聘担任过北京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理事。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目前,张学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