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4楼中国·北京
致: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420
敬启者: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
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年6月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2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智汇雅苑6号院6号楼8层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田玉波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37名,代表股份145,918,112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7.683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87,218,000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
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外,公司相关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84,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00%;反对1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4%;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5,822,0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1455%;反对19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2153%;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392%。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145,690,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2%;反对1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5%;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28,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2463%;反对1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211%;弃权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326%。
(2.0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145,66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7%;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4%;弃权4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07,0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8978%;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2879%;弃权4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143%。
(2.0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145,687,0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6%;反对19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7%;弃权3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7%。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24,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1835%;反对19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756%;弃权3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6409%。
(2.0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45,665,2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6%;反对20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5%;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02,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8235%;反对20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3143%;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05)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45,675,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6%;反对19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6%;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8%。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9903%;反对19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475%;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06)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45,666,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7%;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4%;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04,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8499%;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2879%;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0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45,673,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4%;反对19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7%;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0,9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9622%;反对19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756%;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08)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45,666,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7%;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4%;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04,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8499%;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2879%;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09)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5,676,9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7%;反对1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5%;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8%。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4,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0167%;反对1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211%;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10)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5,655,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3%;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439%;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8%。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793,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6699%;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4679%;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1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5,675,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6%;反对19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6%;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8%。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9903%;反对19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3.1475%;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1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补偿及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5,66,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7%;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4%;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04,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8499%;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2879%;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13)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145,675,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0%;反对1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5%;弃权5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3,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0002%;反对1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211%;弃权5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787%。
(2.1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治理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5,661,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44%;反对20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8%;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8%。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799,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7690%;反对20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3688%;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15)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45,676,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4%;反对1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5%;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3,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0118%;反对1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211%;弃权5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71%。
(2.16)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45,663,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5%;反对2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7%;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8%。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00,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7954%;反对20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3424%;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17)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145,672,0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3%;反对19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8%;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09,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9358%;反对19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2020%;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18)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45,672,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4%;反对1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7%;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5,809,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9391%;反对1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3.1987%;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19)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5,676,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6%;反对1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5%;弃权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4,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0151%;反对18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211%;弃权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38%。
(2.20)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45,666,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7%;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4%;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04,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8499%;反对19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2879%;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2.21)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45,673,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3%;反对1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8%;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0,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9606%;反对19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773%;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1%。
(2.22)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45,672,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14%;反对1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7%;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09,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9391%;反对19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987%;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622%。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90,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2%;反对18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4%;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4%。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28,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2463%;反对18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758%;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7779%。
(4)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80,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3%;反对19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4%;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3%。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8,0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0795%;反对19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426%;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7779%。
(5)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76,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7%;反对18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4%;弃权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4,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0167%;反对18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758%;弃权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75%。
(6)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66,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7%;反对19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4%;弃权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5,804,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8499%;反对19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426%;弃权6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75%。
(7)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81,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78%;反对18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8%;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4%。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8,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0927%;反对18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294%;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7779%。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77,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0%;反对19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26%;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4%。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4,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0250%;反对19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971%;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7779%。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87,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9%;反对18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7%;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4%。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24,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1918%;反对18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0303%;弃权4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7779%。
(10)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74,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9%;反对19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9%;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5,811,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9755%;反对192,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806%;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439%。
(11)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87,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1%;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8%;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5,825,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1967%;反对17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593%;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440%。
(1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78,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58%;反对18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1%;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5,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0448%;反对18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112%;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440%。
(13)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83,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2%;反对18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7%;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20,8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1257%;反对18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0303%;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440%。
(14)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75,3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36%;反对19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3%;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12,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9903%;反对19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1657%;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440%。
(15)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84,5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99%;反对1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0%;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1%。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 5,821,8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6.1422%;反对18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3.0138%;弃权51,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8440%。
(16)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62,4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47%;反对18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3%。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799,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7773%;反对18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0386%;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41%。
(17)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61,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9%;反对18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9%;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798,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7575%;反对18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0584%;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41%。
(18)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摊簿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50,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5%;反对1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3%;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787,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5791%;反对19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2367%;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42%。
(19)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64,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3%;反对17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1%;弃权7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6%。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802,0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8153%;反对17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9444%;弃权7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2403%。
(2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5,661,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40%;反对18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8%;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2%。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表决情况:同意5,798,6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5.7591%;反对18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0567%;弃权7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1842%。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前述议案均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
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颜
见证律师:张晨祥
程毓琪
2026年 6 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