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和要求,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2363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9.88亿元2025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6.01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2024年上市公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司(含 A、B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
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已完结(天健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
所需在5%的
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
华仪电气、范围内与华仪
投资2024年3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东海证券、电气承担连带
者月6日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天健所责任,天健所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已按期履行判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
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充分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所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4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支付
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