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29证券简称:利通电子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实际控制人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减持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邵培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9885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257%。邵培生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减持期间,邵培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6208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7700股,合计3128500股。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邵培生先减持已经结束。邵培生先生当前持股5860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334%。
*实际控制人、董事邵秋萍女士、财务总监许立群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完成,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股东名称邵培生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股东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持股数量8988560股
持股比例3.4257%
IPO前取得:458600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4402560股
1股东名称邵秋萍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股东身份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持股数量18935980股
持股比例7.2170%
IPO前取得:12000000股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693598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一致行动关系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股)形成原因
第一组邵培生89885603.4257%亲属关系
邵秋萍189359807.2170%亲属关系
合计2792454010.6427%—
注1: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邵培生系邵树伟、邵秋萍之父,邵树伟与邵秋萍系兄妹关系,史旭平与邵秋萍系夫妻关系。
注2:2025年11月11日,公司发布了减持计划公告,减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公司总股本为26208万股。
2025年10月22日,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5年10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预留授予的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12月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238万股。
2由于总股本发生变动,持股数量已按最新股本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发布减持计划时,总股本:26208万:
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预计减持数量预计减持不超减持方式过比例
邵培生8988560股3.4297%不超过:不超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620800股
3128500股1.1937%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07700股
邵秋萍18935980股7.2253%不超过:不超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733900股
4733900股1.8063%
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26238万:
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预计减持数量预计减持不超减持方式过比例
邵培生8988560股3.4257%不超过:不超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620800股
3128500股1.1924%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07700股
邵秋萍18935980股7.2170%不超过:不超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733900股
4733900股1.8042%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股东名称邵培生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1月11日减持数量31285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2月2日~2026年2月26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集中竞价减持,2620800股量大宗交易减持,507700股减持价格区间34.60~59.80元/股
减持总金额148782913.52元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3减持比例1.1924%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1924%当前持股数量5860060股
当前持股比例2.2334%
(二)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是□否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四)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五)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六)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七)是否存在违反减持计划或其他承诺的情况□是√否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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